頭版刊登道歉啟事!男子寫下「6不該罪狀」分手8年女友 好友揭真相「她根本恐怖情人」:報警也沒用

今天(4日)一早在聯合報出版的報紙上出現一則引人注目的「道歉啟事」,內容由一位李姓男子貼出,疑似因為與交往8年的蘇姓女友分手產生糾紛,砸下重金刊登自己在交往期間的「6不該」,吸引目光的程度就連藝人「陶晶瑩」也轉貼在臉書並表示,「頭版!報頭下的道歉啟事!到底藏了多少故事⋯。」後續也有一名自稱是「李男同事」的人出面還原背後悽慘的真相。

圖片來源:陶晶瑩F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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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紙上的道歉啟事開門見山的寫著,「本人李XX在與蘇XX小姐交往期間,不該吵架時不接電話讓人找不到,不該用報警方式處理感情事」,隨後也陸續寫下不該騷擾女方媽媽,交往期間不該和女性友人聊天,分手後不該單獨和女同事去買東西、去尾牙唱歌,甚至也不該收到同事傳的買春訊息,最後悲壯寫下:「浪費蘇小姐8年青春及騷擾蘇媽媽,分手未好好處理,遇事逃避不解決,本人深感抱歉。」

圖片來源:陶晶瑩F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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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費上萬元在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,加上內容中足足寫了6次的「不該」,可以讓人感覺到原PO的懊悔和歉意,不過為何要用如此高調、偏激的手法完成分手,也造成網友的熱議,在陶晶瑩轉發後粉絲們紛紛留言表示,「本來以為沒什麼人看報紙登報道歉比較低調,這下該知道的不該知道的都知道了」、「大人的世界好複雜」,同時也有一位自稱是男方同事的網友幫忙出面回應,更直呼文中的女友蘇小姐根本就是恐怖情人!

圖片來源:網路(示意圖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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