飯店房間裸睡遭清潔工闖入!房客被嚇到「入院治療」 酒店補償方案出爐他氣炸

  • 2025-05-15 14:51

5月13日,葉先生告訴記者,自己於5月11日入住上海虹橋維景酒店,次日中午12時許,被服務人員敲門闖入。

葉先生表示,自己當時正在裸睡,被服務人員看到,「當時服務人員道歉說以為房間沒人就進來了。我明明沒有退房,酒店推脫聲稱給我打過電話確認過,但是在入住中我並未聽到來電通知。」

5月13日,記者就此事採訪了上海虹橋維景酒店。酒店工作人員李先生表示,12日當天,酒店前台給葉先生打去電話,但是葉先生並沒有接聽。他認為可能是葉先生已經退房離開,所以派服務人員去打掃。「我們的服務人員在葉先生的房間門口按了門鈴,也敲了門,當門被打開一條縫的時候,服務人員就趕緊退出去了。」李先生說。

葉先生聲稱「此事在同事間傳播,給自己身心帶來不利影響,酒店方面對此負有責任」。

葉先生透露,和酒店協商此事時,酒店方面提出給他一套洗漱用品作為補償,他未接受。

葉先生表示:「我會向市監部門投訴舉報處理此事。」

酒店工作人員李先生說:「我們認為我們的員工履行了相應的義務,做到了提前告知,所以對於葉先生要求免除房費的要求,我們沒有答應。電話記錄內部可以查到,但只有警方介入才能提供。」

被人刷開房門事件一再發生

值得注意的是,在酒店入住時被人刷開房門的案例屢見不鮮。

今年4月27日,有網友發文稱自己於4月26日下午在西安麗思卡爾頓酒店入住期間,遭遇服務員突然闖入。當時他正在深睡,導致出現應激反應,身體一直發抖發麻、呼吸急促、四肢麻木,叫了110到醫院。醫生診斷他是因為被嚇應激,導致呼吸性鹼中毒。

該名網友到醫院接受治療。

今年1月8日,在陝西渭南一家酒店,男子稱自己剛洗完澡沒穿衣服,女服務員擅自刷卡闖入送水果,事後酒店負責人反而怪他為什麼白天不出去而要待在房間。

2024年11月21日,莫先生反映,他和女朋友入住了深圳奈威L行政公寓酒店海岸城南油地鐵站店,在床上休息時,兩名陌生男子突然刷卡闖入。他和女朋友下意識地翻身下床,因事發突然,他們被嚇得全身發抖、發顫,身心遭受巨大傷害,當時就選擇了報警。

2024年5月4日,一名女子入住了山西一如家商旅酒店。事發時並未到退房時間,自己處於裸睡狀態,聽到有人將房門刷開撞擊防盜鏈,正當想拿出手機錄視頻時人已離開。

2024年5月5日,歌手劉維也發文自曝有類似經歷。他稱自己在酒店泡澡時,服務員沒敲門直接打開門就進來了。他提醒大家住酒店養成打開「請勿打擾」、反鎖門鎖的習慣,「酒店這種事還是挺多的,女孩子更要小心」。

我們該如何維權?

假期出門在外,住酒店是再正常不過的事,在住宿酒店過程中遭遇類似情況,我們應當如何處理,妥善維權?

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袁昕煒表示——

首先,應當儘可能地收集和保留證據,如調取酒店監控錄像,還原事實經過;還可以通過及時錄音、錄像固定酒店方的違法事實。此外,也可以及時與酒店方協調溝通,要求賠禮道歉或要求適當賠償,甚至可以報警或者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舉報,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
袁昕煒律師對類似事件進行分析和解讀——

首先是違約責任。客人入住酒店后與酒店形成了住宿服務合同關係,客人享有房間的使用權,酒店方在未經客人允許的情況下刷卡打開房門,已經違反了住宿服務合同,屬於「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」的情形。客人有權請求酒店方承擔繼續履行、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。

其次是侵權責任。根據法律規定,酒店作為經營場所的經營者,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如果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他人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同時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中有規定,自然人享有隱私權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擾、泄露、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。

袁昕煒律師提醒——

作為消費者,特別是對於假期期間一人住宿的女性朋友們,應防患於未然。「在酒店住宿時,一定要將門反鎖,或者使用安全鏈緊閉房門,在房間門口懸挂『請勿打擾』牌子,或者在房門口設定請勿打擾模式。」

對此,你怎麼看?

來源:現代快報/現代+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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