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所長開5槍「擊斃後座女乘客」!法官判決出爐「無罪確定」
桃園市八德分局一起深夜追捕酒駕事件,最終演變成震驚社會的憾事。副所長為制止酒駕犯逃逸而開槍,不幸導致坐在副駕後方的楊姓女子中彈身亡。家屬憤而提告過失致人於死,如今判決出爐。
(圖為示意圖/ETtoday新聞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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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CTWANT》、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事發於2020年3月27日深夜11時46分,一名吳姓男子因違規停車遭警方盤查。當時執勤的副所長曾沛恩上前查看,吳男因擔心酒駕被查獲,立即加速逃逸。在五分鐘的追逐過程中,吳男多次倒車衝撞警車,企圖闖出生路。
(圖為示意圖/自由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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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狹小巷弄內,情勢急轉直下。吳男先是倒車衝撞警車2次,後續又倒車並打算朝右行駛打算逃離。副所長為阻止這位危險駕駛繼續逃竄,先後朝車輛射擊五發子彈,不料其中兩發子彈擊中後座的楊姓女乘客,造成她左大腿、左小腿及後背受傷,送醫後宣告不治,事後查獲吳男酒測值高達0.49。
(圖為示意圖/Houston Criminal Defense Lawyer)
死者家屬不滿警方用槍過當提告,以過失致死提出告訴。法院審理後認為,當時情況十分緊急,且警方已多次鳴笛警告,對方仍完全置之不理,且在狹窄巷弄內高速行駛,隨時可能造成路人傷亡。一審、二審均認定警方在急迫情況下採取開槍行動,並無過當之處。